· 專利復審程序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專利駁回復審救濟途徑。
· 根據(jù)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并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
· 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服務內容:
1、發(fā)明專利復審必要性判斷
2、對比文件剖析及答審策略制定
3、撰寫答審文件至客戶審核確稿
4、流程跟進及時了解案件狀態(tài),隨時做好響應動作